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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学习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3-31 14:09:59 

各党委:

自“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线以来,我校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效推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人均学习积分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载体作用,在“山东财经大学强国号”即将上线之际,现决定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学习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先进学习单位:31个党委。

2.先进个人:注册使用“学习强国”的全体师生党员。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学习单位

1.重视“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建立完善的学习管理运行机制,学习管理措施得力,学习氛围浓厚。

2.党员注册使用率、学习参与度、人均积分等指标排名前列。

(二)先进个人

积极使用“学习强国”学习,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学习积分在同级学习组织中排名靠前。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学习单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习强国”先进学习单位申报表》(附件2),学校根据各党委“学习强国”推广使用情况综合评定。全校拟评选表彰15个先进学习单位,颁发证书。

2.先进个人:学校根据各党委注册学员数量确定推荐名额(附件1)共170名左右,颁发纪念品。师生名额的分配由各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习强国”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各党委要把本次评选与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发动,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学习强国”注册率和学习活跃度,持续提升学习效果。

2.本次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各党委学习管理员完成参评先进个人的数据收集(方式一:4月1日当日登录“学习强国”APP→右上角“我的”页面→学习报表→年度积分→带有参评先进个人名字和积分的截图;方式二:4月1日开始学习管理员登录“学习强国”学习管理页面→学习报告→本组织→学员→积分月报→查询年份2023,点击右侧显示全部信息→带有参评先进个人名字和1、2、3月份积分的截图。)截图附到先进个人推荐表后。

请于4月12日(周三)12:00前,将先进学习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党委宣传部(燕山校区办公楼706),电子版通过“融合门户”发联系人工作信息。

联系人:郑祥华

电 话:81669103(内线69103)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