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载体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使用“学习强国”学习积极性,现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学习强国”学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先进单位:31个党委。
2.先进个人:注册使用“学习强国”的全体师生党员。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
1.重视“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建立完善的学习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学习管理措施得力,学习氛围浓厚。
2.党员注册使用率、学习参与度、人均积分等指标排名前列。
3.积极组织“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征文活动,投稿数量、获奖作品数量排名前列。
(二)先进个人
积极使用“学习强国”学习,积极参与征文投稿,学习积分(2023年9月1日至11月12日期间)在同级学习组织中排名靠前。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单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习强国”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学校根据各党委“学习强国”推广使用情况综合评定。全校拟评选表彰15个先进单位,颁发证书。
2.先进个人:学校根据各党委注册学员数量确定推荐名额(附件1),全校共170名左右,颁发纪念品。师生名额的分配由各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习强国”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各党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征文投稿,开展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习强国”注册率和学习活跃度,持续提升学习效果。
2.学习积分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11月12日,请各党委学习管理员务必于2023年11月13日(7:00——24:00)完成参评先进个人的数据收集(具体方法如下:学习管理员登录“学习强国”学习管理页面→学习报告→本组织→成员→积分月报→查询年份2023,点击右侧显示全部信息→选取带有参评先进个人名字和月份的积分截图,截图附到先进个人推荐表上)。
请各党委于11月15日(周三)12:00前,将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党委宣传部(燕山校区办公楼706),电子版通过“融合门户”发联系人工作信息。
联系人:郑祥华
电话:81669103(内线69103)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