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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新闻网新闻发布规定


2015-01-27 10:10:03 

为加强学校新闻网建设,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挥新闻网在信息交流、对外宣传方面的作用,根据《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新闻发布做如下规定。

一、新闻保密规范

1、校园网信息的上传、编辑、发布需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损害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利益。

2、各单位通讯员、学生记者、新闻编辑要经常学习有关保密规定,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能力。

3、各单位通讯员、学生记者严禁上传涉密公告、新闻等信息;各责任编辑要把涉密性作为信息发布前第一审核内容严格审核。

4、违反保密规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新闻发布规范

1、新闻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宣传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

2、“新闻聚焦”栏目主要发布内容如下:

(1)学校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新闻;

(2)上级领导来校活动、学校主要领导活动、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活动、学校重要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学生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3)学校重要学术科研成就,以及教学、科研、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动态;

(4)各单位创新性工作及典型经验;

(5)单位或师生获省部级以上获奖信息;

3、上传新闻稿件,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真实,包含新闻的六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4、新闻稿件中涉及学校领导讲话的,讲话内容需要经领导审阅后方可上传。

5、学校活动新闻,要提高采编工作效率,强化时效性,半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

三、上传稿件格式规范

1、各单位通讯员上传新闻稿件,须按要求进入“网上投稿”系统进行操作。若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和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科或网络管理中心联系。

2、各单位通讯员上传新闻时,在新闻后台填写:标题、新闻分类、作者和来源。标题即为文章标题;新闻分类为文章将发往何处或何用,必须选择自己的新闻分类;作者为稿件实际采写人;来源为稿件来源单位。上传稿件要遵循以下具体要求:

(1)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

(2)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使用全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也要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该院”、“该处”等方式表达。

(3)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两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

(4)作者部分如需区别“文、图”,采用“文/(作者)(半角空格)图/(作者)”的形式,或在文末另起一行加全角括号注明摄影者。

(5)单位名称要规范,以学校正式下文为准,不得随意称呼。

3、上传新闻图片要求:如需配发图片,上传2-3张。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一般新闻报道发一张新闻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1)投稿的数码图像分辨率长边在1024像素左右。

(2)新闻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投稿图片最好不做加工处理,由新闻编辑根据需要进行裁剪,但不改变图片内容,影响图片的客观真实。

(3)非即时性新闻、综述性新闻、人物新闻等,可根据新闻内容酌情配发相关资料背景图片。

(4)上传新闻图片主要包括:会议场景、活动场景、主要领导活动照片。

(5)新闻图片中,要避免对主要人物、重要人物进行侧面拍摄。会议新闻中,可采用会场全景照片和重要人物特写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6)若新闻图片较大,可先采用附件的方式发送,由网站编辑修改后刊登。

四、新闻写作及编辑规范

1、新闻图片拍摄注意事项

(1)新闻图片拍摄选择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要体现事件状态,反映事件和人物的动态,原则上不登载合影、纪念照片。

(2)掌握好新闻摄影的景别,全景、中景、近景、特写清晰。投稿时避免同一景别照片重复使用,要景别多样化,便于编辑的修改、使用。

2、新闻写作及编辑注意事项

(1)除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2)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职务称呼及排序以校党委组织部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一般只提“××(部门)负责人”即可(部门一般到学校二级部门为止)。

(3)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相关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酌情处理。

(4)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或负责人排序时,一般应以相应政府网站中排序为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院党总支书记××、××处处长××、中科院院士××、××学院教授××”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职务+姓名+职称”的表述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党政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7)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我校”或“我院”等字眼,应代之以“山东财经大学”、“学校”、“××学院”,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领导讲话有多方面内容时,要避免使用“最后”等表述。

(8)新闻内容应尽量避免使用形容词,避免通过罗列空洞的词汇渲染气氛和情绪。要通过新闻事件的内在逻辑和细节展现记者的思想观点。内容要客观真实,表述事件逻辑清晰,杜绝虚假、空洞的说教,增强新闻的有效信息含量和可读性。就事说事,避免在新闻的最后一段进行刻意的回顾、总结和评价。

(9)相关新闻背景的内容要真实、权威、精练、恰当。

(10)在新闻报道中,要杜绝“纷纷表示”、“异口同声”等含糊化、绝对化的表述方式。

(11)各单位撰写的新闻,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须本单位负责人审查通过,作者应为稿件的实际采写者。